涉性侵案遭判刑8年6月的孫國晃,因害怕入獄服刑,2010年11月在「UT南部聊天室」誘拐一名張姓男博士生見面,將他勒昏後縱火燒死,在現場留下一封署名「國晃」的遺書,企圖以張男名義重生、躲避刑責,歷審都死刑,最高法院發回高雄高分院更審,今(25)日上午合議庭認為孫男犯後多次認罪、有教化可能性,更三審改判無期徒刑,可上訴。
39歲的孫國晃11年前性侵少女,2010年被判刑8年6月定讞,他因害怕坐牢,竟在網路聊天室騙出一名張姓博士生,將他勒昏後,棄置車內放火燒死,留下一封署名「國晃」的遺書,故佈疑陣成畏罪自殺,並冒用張姓死者名義申請補發身分證件,想以死者身分重生。
孫國晃歷審都被判死刑,全案上訴至最高法院,最高法院認為更二審調查未詳盡,以孫男無悔意、無教化遷善可能性而判死,理由不完備,前年第3度發回高雄高分院更審。
今天上午9時,合議庭更三審宣判,孫國晃犯後多次認罪和向被害家屬道歉,並願負賠償責任,有教化遷善可能性,因此改判孫國晃無期徒刑,褫奪公權終身,可上訴。
文章截自NOWnews 今日新聞網 性侵犯殺博士生 更三審改判躲死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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